近期,加拿大IRCC針對加拿大留學生的限制政策不斷變化,主要是細則方面進行細化。針對外國留學生申請學習許可所需的“省級證明信”的豁免范圍有所更改,此前,除了中小學學簽申請、碩士和博士學簽申請、學簽續(xù)簽之外,留學生均需要獲得留學所在省份的證明信才能申請學簽。這次是擴大了豁免名單,并且宣布了豁免細節(jié)。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不需要“省級推薦信”:
1、就讀學前班、小學或中學(最高12年級)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課程
在加拿大并且以下情況之一適用于您:
1、申請學簽延期
2、持有工作簽證
3、是臨時居民,是在指定學習機構(DLI)學習的訪問學者或交換學生
4、是臨時居民,已完成指定學習機構(DLI)的前置課程
5、已收到驅逐令,但目前無法被驅逐出加拿大
6、擁有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臨時居民簽證
您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并且屬于以下情況之一:
1、學習簽證有者
2、工作簽證持有者
3、臨時居民簽證持有者,簽證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
4、根據《出訪部隊法》,在另一個國家服役的武裝部隊成員
5、經認可的外國政府代表
6、某些體育活動或賽事的參與者
7、身為外國新聞公司成員的加拿大工人
8、宗教工作者
本次加拿大留學政策的調整是對已經在加拿大本境內的申請者進行豁免,這有助于他們更快的獲得學習許可,不得不說這次調整還挺人性化的。